解雇

解雇,也称辞退,俗称炒鱿鱼[注 1]开除。解雇是“永久终止雇佣关系”或“终止劳务合约关系”的一种,关键是由资方或用人单位方面,主动提出。相反,若由劳方雇员主动提出的,称为“请辞”,或者“辞职”。

20世纪初一幅描绘一位大学教员遭“一脚踢开”(given the boot,即一种“非自愿离职”的俗语表示)的插画。

有些地方法律规定不可以无理解雇,至于解雇的理由可以包括:

  • 工作失误,令公司有损失。
  • 经常迟到早退。[1]
  • 工作能力未能胜任。
  • 公司改组,内部另外未有其他适合的空缺。
  • 政治立场
  • 欠缺诚信
  • 冗员[2][3]

“解雇”与“辞职”的比较

按劳务合约条款,或者当地《劳动法》:

  • “解雇”: 由雇主按比例,支付代通知金予雇员,以补偿雇员失去此工作收入的损失,又称为“资遣”。
  • 单合约雇员因为未能完成指定的完整合约期,所以无权追讨约满花红
  • 部分公司在想要裁员时,会以各种手段强迫员工“自愿辞职”,以规避资遣费。

注释

  1. ^ 炒鱿鱼是广东话俗语,就是被公司裁员的意思。以前被解雇的人是没有地方可以申诉的,一听到老板的通知,便只好卷起铺盖走人。因为那个年代老板提供住的地方,但棉被需要自备,因此被解雇的时候,当然要卷起自己的铺盖,被解雇的人,觉得开除或解雇这些字眼太刺耳,所以开始有些人用“卷铺盖”来代替。在炒鱿鱼时,鱿鱼被加热后会慢慢卷曲。和卷铺盖的动作相似,因此炒鱿鱼就成为被公司裁员的代名词。另一传说来源是以前香港的老板如打算裁员,会在每年所有职员围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加一道炒鱿鱼以慰劳大家,并暗示会裁员。

参见

  • 裁员:即是大量解雇职员,当公司结业企业改组之时常有。
  • 提早退休计划
  • 解雇部门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