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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是一个中国大陆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时,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1],该过程被称为“举牌”。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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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是一个中国大陆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时,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1],该过程被称为“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