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圆

满洲国圆满洲国的流通货币,在1932年6月到1945年8月间为满洲国官方货币。其发行单位是满洲中央银行。也称“满洲国中央银行兑换券”,简称“中银券”。由于其1元券有留长胡子的孔子老年形象,当时被俗称为“老人钱”、“老头币”。乙号券百元券背后图案为一群绵羊,俗称“绵羊票子”。

满洲国圆
Bank of Manchukuo 1Yuan 1932.JPG
满洲国1圆(1933年)
使用地区
使用地Flag of Manchukuo.svg 满洲国/ 中国东北地区
货币单位
 1/1000
 1/100
 1/10
发行面额
硬币5厘、1分、5分、1角
纸币1角、5角券;1、5、10、100、1000圆
发行制造
中央银行满洲中央银行
此信息框显示的是该货币被废止前的最后状态。

满洲国圆发行之初和中国的货币一样,都是采用银本位制,定位为23.91克的纯银,相当于银元一枚,但不铸硬币,只发行不兑现之纸币[1]:111。1935年11月,在“日满货币一元化”原则下,满洲国圆以1:1固定比价依附于日圆[1]:111。满洲国圆改实施与日本相同的金本位制。另外满铁附属地关东州也使用朝鲜银行发行的朝鲜圆。

它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取代了原先作为满洲法定使用的关平两货币系统。

历史

一开始,纸币和硬币都是由日本银行的造币厂生产,不过后来就由满洲国首都新京(现长春)的满洲中央银行生产。

20世纪1930年代,国际银价不断大幅波动。1935年1月,满洲币因与银元产生差价,币值动荡,而放弃银值[1]:111。满洲国圆与白银正式脱离关系,成为管理通货。随后满洲中央银行逐渐压低满币市价,以实现与日元等价目的。到1935年8月末接近等价,1935年11月日本与满洲国政府声明实现等价。

自1940年开始,满洲国圆就开始用来衡量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进出口贸易情况。

在此期间所发行的纸币的一半面值都是由硬币回收的。一共发行了五种面额的纸币,分别是一百圆、十圆、五圆、一圆和五角。由于二战时期日本统治地区的通货膨胀压力,1944年发行了一千圆纸币。

 
满洲国氧化镁制硬币。

圆可以细分为十角、一百分或是一千釐,硬币面额的发行则是从五釐到十分。

由于大量金属材料被投入军工领域,满洲的金属资源日渐稀缺,这一点亦体现在满洲国币硬币的材料上。硬币的材质从最初的白铜、青铜币改为铝币(这一点已经违背满洲国《货币法》中关于硬币材料的规定),之后铝币也变小变薄。1944年和1945年,满洲国发行了以含有杂质的氧化镁制成的棕红色硬币,由于外观与陶土类似,常被误认为“陶土硬币”。之后满洲中央银行甚至计划发行炻质硬币,不过由于易于破碎而未发行,仅有少量试制品存世。

至1945年7月,满洲国圆累计发行了80亿8504万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后,满洲国政府对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遣散费,至1945年11月,满洲国圆累计发行了136亿8846万元。

国民政府接收东北后,宣布满洲国圆继续流通,以遏制中共发行东北地方流通券从而得到“铸币税”。东北解放区人民政府采取了“贬值使用、限期兑付”的“赶绵羊”政策:首先在解放区腹地折扣行使满币百元券,继之向解放区边缘扩展,逐步压低,使其由哈尔滨流向长沈国统区;同时鼓励商人以满币去国统区采购花纱布来解放区,在价格上使行商有利可图。1947年1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伪币自1月15日起,一律停止使用”。1948年,大约120亿满洲国中央银行的钞票被东北银行收回。

钞票

参考文献

引用

  1. ^ 1.0 1.1 1.2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史研究室编,周天度、郑则民、齐福霖、李义彬等著,《中国史》第八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

来源

  • 李重:《伪满洲国货币研究》,吉林摄影出版社2002车9月初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