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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是从事地下经济非法活动的组织,它们功能有如非法银行、财务公司,表面以合法组织作伪装,例如找换店、当铺、银楼。地下钱庄多从事非法活动,因其业务性质也被称为“高利贷”、“放重利”等。
业务
汇兑
地下钱庄可以将客户的钱兑换成外币并转移至国外,但客户须为此支付高额手续费。此类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无法开立银行账户的黑市劳工和试图转移非法资金的官员和商人等,此外也有人使用地下钱庄来规避政府的外汇管制。
高利贷
发放高利贷的钱庄均为黑帮所经营,以此赚取暴利。当欠债人不按期还钱时,地下钱庄的人会恐吓欠债人,甚至威胁欠债人的家人和朋友,以强迫当事人还钱。他们的追债手段包括在家外泼油漆、撒冥纸、写大字、用胶水等堵塞钥匙孔、挂死猪头/死动物在家门口等,甚至在门口放火、开枪示警。事态严重时,甚至会雇用黑道来绑架勒索。
洗钱
洗钱的技俩变化多端,而且往往错综复杂,但整个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3个阶段[1]:
- 存放:将犯罪得益放进金融体系内。
- 离析:将犯罪得益转换成另一种形式,并创造多层复杂金融交易来隐藏资金的勾核线索。例如从现金换成支票、贵重金属、股票、保险储蓄、物业。
- 整合:经过不同的掩饰后,将清洗后的财产如合法财产般融入经济体系。
以上3个阶段经常互相重叠,反复出现,加重追查非法得益及其来源的困难度。
非法集资
参考文献
- ^ 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實用指南:會計師、地產代理、貴重金屬、寶石交易商和信託及公司服務供應商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禁毒处. 2009-06-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4-11).
外部链接
- 太阳报:地下钱庄127亿炒港股被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